教育的本质就是让学生得到更好的提升,无论是思想上面,还是学生的专业上面,都能让学生得到提升让学生为踏入社会做好基础铺垫,让学生的未来能有一个更好的提升。
招生计划:
专业 | 年制 | 招生名额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三年制 | 60 |
中国乐器演奏 | 三年制或六年制 | 80 |
管弦乐器演奏 | 三年制或六年制 | 80 |
键盘乐器演奏 | 六年制 | 80 |
声乐(限美声、民族专业方向) | 三年制 | 60 |
舞蹈表演 | 六年制 | 80 |
录取及有关规定:
1、本校面向全国招生。除西安市城六区外,其它省、市、区县考生被录取后,户籍可根据家长申请迁入本校学生集体户。符合年龄要求的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可直接参加专业考试录取,也可直接在学院外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录取。
和视唱练耳最低控制线,及各专业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作理班、键盘、管弦、民乐、声乐、舞蹈、流行乐器演奏)。未被专业录取的附高器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300分以上,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可申请作理班补录。
3、附高三年制、附初六年制的考生在4月29日前后,可上网查询或电话查询个人的各科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在附中网站“成绩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并由学校在5月15日前后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
4、新生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专业复查不合格者、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者、健康条件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附高、附初新生入学报名后,将分别对初三第二学期、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内容进行复查测验,成绩计入学籍审核成绩。
5、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农村户口、城镇困难家庭的考生经申请审核后均可办理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