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征程,抬头向前,不负春光,所有美好不请自来!今日是二月二,阳历三月十四,武汉中考也已经进入倒计时,但小达发现,有很多家长对幼升小、小升初甚至是中考政策还有一些疑问,于是小达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武汉市教育局的官方回复,供大家参考(2021年具体政策是否有所变动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问:义务教育入学的基本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答: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坚持以区为主,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对口的原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履行义务教育责任,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
问:划片入学是以什么为依据?是房产证还是户口本?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因此,各区在为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时,首先依据的是户口,凡户口在某一个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各区政府和区教育局为适龄儿童少年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方式,一种是划片对口安排学校入学,一种是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划片对口安排入学的依据,首先是户口,但同时必须“房户合一”。即: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问:孩子虽然择校了,但学籍还是挂在对口学校,相当于是在其他学校借读,不转学籍,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回避“择校生”问题?
答: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在校即在籍、在籍即在校”,人在哪个学校上学,学籍就必须上在哪个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借读问题。
问:非武汉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答: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子女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即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居住证和就业证明,可在居住地所在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申请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问:拆迁户孩子入学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答: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问:为什么我们小区子女不能到最近的**学校上学?
答: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等情况,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各区教育局将会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入学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问:2020年中考有哪些优录政策?优录手续如何办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7.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的子女;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籍考生;
3.少数民族子女。
问:考生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中考成绩?如何申请复核成绩?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武汉电信号码百事通118114-8号键(免信息费)和“武汉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要求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向毕业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申请复核的科目及提出复核的理由。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成绩复核,纪检部门对复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分回复,如果各位家长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进入武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专题专栏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