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报考条件
1、已取得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不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学习应满足下列条件:
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考生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②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4年以上的社增加明(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
③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注:社增加明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2)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应满足下列条件:
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且经具有资质的消防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200标准学时并取得中级培训结业证书。考生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②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社增加明(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
③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培训机构颁发中级培训结业证书。
注:社增加明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未取得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以条件之一)
(1)不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应满足下列条件: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考生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6年以上的社增加明(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
②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6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社增加明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2)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应满足下列条件: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且经具有资质的消防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200标准学时并取得中级培训结业证书,考生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4年以上的社增加明(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
②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培训机构颁发中级培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