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考点干式报警阀安装调试
1.现场检验
1)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性标志。
2)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3)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2.安装要求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3)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4)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5)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6)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7)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8)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10)加速器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11)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12)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
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
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
加速器上。
3.调试
1)干式报警阀在充气压力下降到设定值时应能及时启动。
2)干式报警阀充气系统在设定低压点时应启动,在设定高压点时应停止充气,当压力低于设定低压点时应报警。
3)干式报警阀当设有加速排气器时,应验证其可靠工作。
其他
1.干式系统和湿式系统的区别:干式系统与湿式系统的区别,在于采用干式报警阀组。警戒状态下配水管道内充压缩空气等有压气体,为保持气压,需要配套设置补气设施。
2.闭式喷头开放后,配水管道有一个排气充水过程。系统开始喷水的时间,将因排气充水过程而产生滞后。因此削弱了系统的灭火能力,这一点是干式系统的固有缺陷。
3.干式系统是为了使配水管道尽快排气充水,应设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平时常闭,系统开始充水时打开。
4.干式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5.干式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
6.干式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
7.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
8.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较高和较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9.空气压缩机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10.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强不应小于70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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