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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中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
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的目的在于便于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与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分类的方法多种多样,常用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健康”等方法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1、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类:
(1)人的因素
(2)物的因素
(3)环境因素
(4)管理因素
2、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时触电,雷击等;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8)火灾,包括火灾引起的烧伤和死亡;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片帮)以及顶板垮落(冒顶)事故;
(12)透水,指从事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0.07mpa、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引起的爆炸;可燃性粉尘或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等;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指上述范围之外的伤害事故,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