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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会计人员
一、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和监督,以提供经济信息和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管理活动。
二、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
(一)基本职能
1.核算职能
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会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2.监督职能
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3.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两者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
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会计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意义。
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就难以保障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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