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管理考点 掌握施工安全管理实施
一、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的基本要求:8点
(1)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3)各类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
(4)所有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前进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好,并且经过审批后正式下达施工单位指导施工。
1)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单独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要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期施工要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期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和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7)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要有施工总平面图,在图中必须对危险的油库、易燃材料库以及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垂直运输设备、变电设备、搅拌站的位置等,按照施工需要和安全规程的要求明确定位,并提出具体要求。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管理
(1)一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完成,并经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对于重要工程或较大专业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或专业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复核,由公司技术部或公司总工程师委托技术人员审批,并在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备案。
(3)大型、特大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技术部、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在上述公司的三个部门备案。
(4)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完成报批手续后报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备案。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变更
(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时。原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变更,否则不准施工。
(2)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所致,确实需要修改原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