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第税种,在增加财政收入、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个税制度是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大事,与个税相关的动态总能牵动民心,政府也不断地探索和推进个税改革。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出租房屋所涉及到的税种繁多,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在实际税务征收过程中,各地区根据其经济发展状况,征税难度等因素,基于性规范,制定了符合地区特点的地方性规范,形成了性规范与地方性规范相结合的的税收征管网络。由于个人出租房屋涉及到的税费种类较零碎,大多采用5%的综合征收率进行计征,以提高征收效率。然而,由于居民纳税意识淡薄,个人房屋出租方式多样化,加之政府对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监管力度低,在房屋出租税收实际征收过程中存在众多问题。个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低、居民纳税申报率低,进而导致房屋出租税收征收率不足1%,不缴税已然成为出租人的常态。
房租抵扣个税可能会方便税务部门征收房屋租赁相关税费,从而引发出租人恐慌,使租金上涨。从房屋租赁税务角度分析,这部分税收征收情况不容乐观:由于个人纳税申报积极性不高,租房备案率低,统计租房信息难度大,大部分个人房源直接出租的出租人一直没有纳税。但房租抵扣个税时的自主申报使税务部门掌握了更多租房信息,便于对出租人征税。而从出租人心理反应角度分析,出租人已将“不交税”习惯化,当政策释放出可能征税的信号时,便引起他们的过激反应,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多数出租人会选择涨房租。
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策略如下所示:
1、增强政策连续性,释放明确信号,进一步普及政策。
政府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指出下一步政策方向,尽快表明对于个人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的态度。另外,号召各单位组织各类活动、深入学习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细则,确保政策精神与实施方案普及到纳税人。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与义务,鼓励更多个人申报纳税,进一步增强居民纳税意识。
2、协同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与个人房屋出租税改革。
建立居民收入和财产综合信息系统,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将房产登记信息与流动人口信息接入居民个人报税系统,从而提高税务机关的信息收集能力和征管效率,实现个人房屋出租税征收率的提高。
3、大力发展租房平台,加强对租金的调控。
增强对58同城、自如等租房平台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租户通过租房平台寻找房源,并实现支付方式的一致化。有利于促进居民“住有所居”,也便于税务部门收集租房信息,通过租房平台管理调控租金调控,避免房租价高伤民。
4、对于承租人,要积极响应政策,及时与出租人沟通,充分享受个税改革带来的福利,正当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