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税务培训)
好多企业支付临时人员劳务报酬,没有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造成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提醒1: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提醒2:
公司作为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应履行扣缴的义务。
参考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企税
好多企业支付临时人员劳务报酬,没有依法取得合规的票据,造成企业所得税没有税前扣除。
提醒: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不超过500元的,也可以用收款凭证税前扣除。
案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州税一稽罚[2021]132号
案件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教育中心-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你单位位于吴江***实验中学(以下简称“***中学”)内,实际上系吴江***实验中学国际班性质,非独立的教育培训机构。检查发现你单位临时外聘教师未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如下:
你单位上述行为未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二、三、六、八条的规定,造成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10993.80元。你单位在检查过程中明确表示无法将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补扣入库。因你单位将上述支付的劳务报酬作为应付工资入账,但未取得相应发票,2018年度入账155615元并列支管理费用,2019年度入账153000元并列支管理费用,2020年度入账390417元,应付工资借记382694.32元,列支管理费用7722.68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之规定,2018年度纳税调增155615元,你单位2018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6146.21元,你单位2018年度可弥补亏损1148270.80元,故本次调减亏损155615元,结转2019年度可弥补亏损1018802.01元;2019年度纳税调增153000元,2019年度可弥补亏损1018802.01元,你单位2019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71519.63元,本次调减亏损153000元,结转2020年度可弥补亏损794282.38元;2020年度纳税调增7722.68元,你单位2020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595751.21元,弥补亏损794282.38元,对小型微利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故本次少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15816.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