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嘉兴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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