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办教师补贴标准如下: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
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原民办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曾经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了使原民办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凡年满60周岁,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原民办教师,均可根据本人教龄按以上标准领取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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