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学毕业生人才落户要求1、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2、户口在省外,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 工程”、“211 工程”,“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办理落户。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
4、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脱产全日制本科学历),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网上办理方式一、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点击同意《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申报承诺书》、填写《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流程。
二、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