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学对重修成绩的计算和规定并不相同,具体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这意味着所有重修成绩不覆盖原有成绩,重修几次,几次绩点都算入均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