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编号不一样。学位证书编号是作为高等学历毕业后,从事工作的一个标签,其编号具有唯一性,一人对应一个编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而学历证书编号也叫电子注册号,一般来说可以在网上通过姓名、编号查到毕业证信息,证明其学历。
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学位证书编号是作为高等学历毕业后,从事工作的一个标签,学位证书编号具有唯一性,一人对应一个编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其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是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对所颁发的学位证书予以编号便于管理。
A. 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B. 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C.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
D. 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为: 法律硕士(F)、教育硕士(Y)、工程硕士(C)、建筑学硕士和学士(J)、农业推广硕士(A)、兽医博士和硕士(B)、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L)、口腔医学博士和硕士(D)、公共卫生硕士(G)、公共管理硕士(E)、工商管理硕士(S)、工商管理硕士EMBA(I)、会计硕士(K)。
E. 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Q”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相同。
F.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T”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G. 来华留学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L”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因此,学历证书就是证明一个人的求学经历的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毕业证编号也叫电子注册号,一般来说,只要在网上能通过姓名、毕业证编号查到毕业证信息,就能证明存在其学历。不同的高校对于该毕业证书编号的称谓不同,有的叫做学校编号、学历证书编号、学历证编号、毕业证书号码、毕业证号码等等,只要是2001年以后毕业的,都可以在毕业证书上找到一个17位或者18位的数字,这个数字就是证书编号。
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8位。
A. 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2002年学历证书编号扩充至18位(但当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B.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C. 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网络教育为7;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8。
D. 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