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具体包括下列要求:
(一)同一企业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二)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即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同企业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基础提供有关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