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写要求:
1、金额大、小写不准更改。
2、对于大写金额数字要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要注意小写金额不得连笔写。
3、大写金额前面不留空白。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票据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在填写时应在大写金额前加填“人民币”字样。
4、金额大写后面加“整”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字后面加“整”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不写“整”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不写“整”字。
5、金额小写前加“¥”符号封头。分位和角位为“0”时,一定要写上“0”,而不能空着。
为了防止填好的票据被修改,当需要自己填写票据日期时,应注意使用规范的中文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