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流程为:审阅审查评审材料;提出初步评审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发放证书。
首先,审阅审查评审材料,专业(学科)组,对所负责的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和评议组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超过2/3的方为通过。然后,评委会组织部门(一般是人社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15天,按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最后,人社部门行文公布,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