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试验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施工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因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使样品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造成质量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