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笔试共设置三个考试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是否具备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一定的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考生是否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学和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能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问题等。
《高中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语文学科知识的能力、语文教学设计能力、语文教学实施能力、语文教学评价能力。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