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 * *
卖方:**电缆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开发区现场
买方:* *有限公司签约日期:XX年9月24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1925014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佰玖拾贰万伍仟壹佰壹拾肆元整。如果在供货过程中数量和型号发生变化,商品单价将在优惠后按总价比例降低。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和线长不得有负公差,所供产品必须出厂合格。
证书和3c认证。
第三条卖方承担质量责任的条件和期限:保修期为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8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材料的供应和回收:包装必须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地到达现场。电缆卷轴由出售
人家及时回收,买家不负责任何损失。
第五条随机必备件、附件、工具的数量和供应方式:无。
第六条合理损失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
属于卖家。
第八条交货(提货)方式和地点:根据买方要求,分批将货物运至施工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根据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和卖方提供并经买方认可的资料。
确认样品接受。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60%;
安装调试合格且验证文件齐全后支付90%的货款;剩余的10%将在保修期满后作为质量保证金。
14天内还清(无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单独订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的条件:如果卖方的供货质量和时间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供货,买方有权对卖方处以合同总价1%~5%的罚款。
如果买方不按合同付款,卖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是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测试,测试费用由卖方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施工过程中买方要求为准,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卖方的投标报价
产生的运输费用已经包含在。
3.商品的单价是固定的,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调整。
4.卖方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没有使用过。电缆不允许有连接器。电报应由国家归口管理部门签发。
生产许可证,以及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入网许可证。
5.卖方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和测试等技术服务。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分色应按国家标准为双色(黄、绿、红、蓝、黑)。
7、电缆端头应拧紧。
8.卖方生产货物时,应以每栋建筑为单位,不得将同一型号、规格的电缆组合成一根。
9.货物运抵现场后,卖方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共2页,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