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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证明

发布时间: 2022-04-28 04:45:01

法人变更的概念是指法人成立后,组织机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的变更。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以根据法人的意志自主决定,法人只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就可以发生变更效力。但是,企业法人的分立或者合并,涉及法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法人分立或合并后的债权债务转让作出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法人变更形式

1.法人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壮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因为合并不需要经过法定清算程序,程序更简单,运营成本也比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低。法人合并有两种方式: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合并又称创造性合并,是两个以上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有法人全部消灭的一种方式。吸收合并又称吞并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其他被合并的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的法人全部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权力机构作出的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订立的合并合同。为保护各被合并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告知债权人。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当照办。否则,不得合并法人。

2.法人分离。法人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不需要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因此与法人合并具有相同的优势。法人分立有两种,即新设分立和持续分立。新式分立又称创造式分立,是指将原法人解散,分割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原法人存续,分割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基本相同,需要作出分立决定,签订债务分配合同,向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的请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3.法人合并和分立的影响:

(1)法人的消灭。新设合并中,原有法人全部消灭;在吸收合并中,被兼并的法人被消灭。在新设立的分部中,原法人消灭;在连续分割中,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发生了变化。

(2)债权债务的承担。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债权债务,一般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法人分立时,原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按照分立前订立的合同确定的份额承担。

法人要求的变更材料

1.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

2.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殊行业需提供股东资格证明)

3.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包括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人(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名录、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注册资本(变更后投资人注册资本、出资额请根据不同变更填写相应内容);

4.任命(委托)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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