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一般为每年的1、4、7、10月份,部分城市每年只有两次。自学考试不受学制的约束,每年开设4次,每次最多可报考4科。自考没有入学考试,只要想读就行,不受户籍、年龄、职业、学历和招生计划的限制。
自考大专和统招大专除了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学历的方式不同,但是,两者的学历证明是同样被国家所承认的,同样拥有统招学历的待遇和福利,国家有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