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中考

2019盐城中考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3-24 19:40:15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事局,市直各中学:

现将《盐城市201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如上级教育部门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市教育局将对方案的相关内容适时进行调整并下发通知。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实际,制定《盐城市201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目标,面向全体学生,适当降低考试难度,强化实验实践技能考查,引导各地各学校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初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开齐开足课程要求,引导各地各学校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在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全科学习,为高中阶段学习打好基础。

2.导向性原则。根据高中教育培育目标需求,利用中考积极引导全社会科学评价学校和学生,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创新性原则。在总结经验、分析现状基础上,结合高考改革要求,推动艺术素质测试进中考和地理、生物等学科以分值计入中考成绩。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在中考分值确定、内容选择和表现形式上进一步体现新课程理念,促进新课程实施。

4.综合性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用综合性评价代替一次性考试,引导学校做好学生平时评价和成长记录,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三、考试科目

盐城市201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简称“中考”)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和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的学科说明由市教科院制定发布。

1.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总分760分,其中地理、生物考试以A、B、C、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都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从2019年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地理、生物学科以分值计入中考成绩,具体方案另行公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安排在6月16日-18日进行;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集中采用计算机网上阅卷;体育考试按《2019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发文公布)执行。考生各科成绩统一合成后发布。各学科考试形式、分值等见下表。

学科

分值

考试时间(分钟)

形式

备 注

语文

150

150

闭卷

其中写作占60分

数学

150

120

闭卷

英语

120+30

100+20

闭卷+人机对话

其中人机对话考试分值30分,考试时间 20分钟

物理

化学

170

150

闭卷

其中物理100分、化学70分

道德与法治

历史

100

100

闭卷

道德与法治、历史各占50分

体育

40

按《2019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执行

地理

生物

60

开卷

初二年级课程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由市教科院通知。市教科院统一命题、阅卷。

2.实验实践技能考查

实验实践技能考查包含理化生实验考查和实践技能考查两部分,考查结果按学科以A、B、C、D等级呈现。

(1)理化生实验考查:理化生实验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市教科院制定的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在初三年级的4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在初二年级的5月份进行。

(2)实践技能考查:实践技能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术、艺术、劳技、研究性学习等。其中信息技术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考查形式为上机操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初二年级的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艺术、劳技、研究性学习的考查内容与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研究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项目。

2017年以后入学的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期评价相结合,具体按《关于印发<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盐教体〔2017〕9号)文件精神执行。

3.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学生在初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②交流与合作能力、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与实际表现。其中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学期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和各县(市、区)成立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认定领导小组。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每个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由班主任、教师代表3人以上组成,教师代表对该班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3)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应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共同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评价客观公正。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项目评定等级”及必要的“过程记录”。各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全面客观地对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进行评价和认定。各学校应将评价学生的内容、方法、程序向学生和家长做出解释和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四、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顺利、平稳进行,市教育局成立盐城市201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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