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试
第八条考试(测试)时间
2021年4月17日
第九条考试(测试)方式与评分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上机测试等。
序号 | 专业名称 | 测试形式及分值 |
01 | 服装设计与工艺 (中意合作)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02 | 电梯工程技术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03 | 物业管理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04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05 | 精细化工技术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06 | 生物制药技术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08 | 环境工程技术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09 | 服装设计与工艺 (时装零售与管理)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10 | 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1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面试(100分)+机测(100分) |
3.考(测)试评分
招收各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具体换算表如下:
学考等第 | A | B | C | D(P) | E |
换算分值 | 200 | 180 | 120 | 80 | 0 |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名单确定
招收各专业,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专业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按招生计划的3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若经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缴费后,报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300%比例,则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学业水平测试换算成绩同分情况下,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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