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
第十条高职提前招生选拔考试以高中学考为基本依据(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结合学校综合测评项目进行折算。
第十一条提前招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总成绩组成
总成绩(满分200分)=高中学考折算成绩(10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面试80分)+素质特长成绩(20分),总分200分。
2.高中学考折算成绩(100分)
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即思想政治、物理、外语、化学、数学、语文、生物、历史、地理、技术等10门课程来计算。具体算法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会考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分值,作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综合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的等级按照如下表转换为分值:
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中相关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院予以认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成绩统计。
3.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测试方法
考生参加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测试务必携带盖有我院教务处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方可参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1)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
(2)测试地点: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形式:面试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考评组对考生进行逐个测试,并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测试评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占80分。
4.素质特长计分办法
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所列条件的,若符合多项计分条件的,同类项计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计分,但累计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凡是符合素质特长分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计分证明资料。具体计分方法见下表。
素质特长项目计分表
第十二条4月27日上午公布校考综合测试成绩,届时公布在学院网站提前招生栏目中,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