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与成绩
第二十一条提前招生录取成绩由高中段学业成绩或中职段职业技能统考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和我校组织的校考综合测评成绩二部分组成,考试成绩总分350分。
第二十二条高中段学业成绩计分办法,总分200分。
表二:学考等第成绩折算办法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 | A | B | C | D | E |
折算分数 | 100 | 85 | 70 | 60 | 30 |
根据高中学考(会考)测试等第折算成绩,实行3+7指定课目折分直接导入: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7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
高中段学业成绩= (∑3门〈语数外〉科目÷3×1.2)+(∑其他7门÷7×0.8)。
第二十三条校考综合测评,总分150分。
1.普高招生考生根据考生高中段学业成绩折算总分排序,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全省职业技能考试的技能操作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校考综合测评的考生名单,“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选。未进入专业第一志愿综合测评名单的普高考生,可进入专业第二志愿学业成绩排序,但以志愿优先。
2.普高招生考生的校考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学生接受高职专业培养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及专业潜能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校考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测评方式主要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上机等形式进行。
3.校考综合测评时间为:4月25日8:00开始,各专业具体测评时间、测评方式详见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综合测评方案,学校将于4月上旬公布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具体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考生总分的计算:
普高招生考生总分=高中段学业折算成绩+校考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校考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