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毕业资格的认定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定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为评定内容。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尚待改进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应各占一定的比例,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控制在40%以内,各县(市、区)视近三年市级初中“五率”先进校、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和办学质量等情况,可以调剂各校之间的优秀比例。对学生评定为尚待改进时应特别慎重。具体评定办法由龙岩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从外省(区、市)转入我市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
(二)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初中生毕业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市属中学初中毕业生资格由龙岩市教育局认定)。学生毕业资格条件应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全省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全市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学校考试成绩合格。达不到毕业成绩要求的,可由学校组织补考一次,其成绩仅作毕业资格认定。对于确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科成绩方面的要求。
2.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报“初中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内容包括初中生在校期间考试、考核的所有学科、项目的成绩,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语,学校综合评价等内容。
3.学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四、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安排在成绩公布之后进行。填报时间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的第二天(含第二天)起五天内完成(每天上午8:00至晚上22:00)。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及监护人应详细阅读“志愿填报说明”,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自行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具体办法由市招考办另行公布。
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并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学校志愿和录取批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时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
龙岩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