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及相关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测试包含文化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200分,综合面试200分,所有成绩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所有考生需参加心理测试,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取消录取资格。
1.文化课笔试
主要考查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满分为200分。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分别乘以0.8、0.8、0.4权重系数进行折算作为文化课成绩。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由学院组织笔试,按考生类别(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别命题,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为一张试卷,其中语文、数学各占80分,英语占4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分为素质面试和能力面试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其中素质面试100分,能力面试100分。
(1)素质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内容包括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时事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关注等方面。
(2)能力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学习相关能力,主要内容包括与电有关的基本常识,如电场、磁场、电流、生活用电等基本常识。
(3)心理测试
考生通过手机现场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答题。
(二)考试时间
1.考试安排在3月25日举行,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考试时间适时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3.具体安排
(1)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上午参加文化课笔试和心理测试,时间为9点至12点;下午13点参加综合面试。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时间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开始。
(三)考试地点
文化课笔试及综合面试均在学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