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滨州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实验技能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对象
注册我市学籍的初三学生
二、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两科教材规定的学生实验。主要考核学生实验操作、实验仪器装配、实验报告填写、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
三、考试形式及成绩汇总
考试采取考生自行抽签决定实验题目并进行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考试总分为100分。
四、组织形式及考试时间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市直有关学校的考生由滨城区统一组织。考试按照统一考试办法、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印制试卷、统一各种建档资料的要求进行。考试时间统一为:2019年5月6日-20日。
五、考点设置
原则上在各乡镇中心中学或县市区直学校集中设立考点。各县市区要对各考点的实验场地、实验设施、仪器装备及实验室管理、实验人员的配备及实验教学开展、考生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认定,达不到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得安排考点。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点进行抽查认定。
六、考试机构
(一)滨州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实验技能考试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实验技能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装备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县市区实验技能考试工作。市教育局将在各县市区组织考试期间派专人进行检查督查。
(二)各县市区要推选身体健康、思想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且其子女今年为非初三学生的人员组成实验技能考试队伍,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实验技能考试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可根据考生多少,由县市区决定是否分组。每组需主监考员2人、考核员12人、负责更换仪器药品并组织学生入场的考务人员2人、负责点名抽签的2人、试卷保管员2人、负责警戒区执勤的警卫2人、医务人员1人及其他服务人员。考务人员不得监考本乡镇考生。主监考员、考核员、试卷保管员和负责抽签的考务人员必须由县市区从不同乡镇和学校抽调,其他考务人员可由考点所在学校安排。
(三)各县市区实验考试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兼任各考点主任,考点所在学校的校长为考点副主任,负责考点具体工作。
七、考试报名
由各县市区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安排统一组织报名、编号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编号应与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或学籍号)一致。
八、考点布置
(一)考点应按市教育局制定的考点设置标准进行设点。考点由县市区自荐并自查合格后,填写考点申报表,报市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由市对各考点以抽查的形式进行确认。
(二)考试期间要在考点学校大门上方悬挂“滨州市实验技能考试××考点”的横幅。
(三)考点要设置考场警戒区和候考区,且有明显的警戒线。警戒区的入口处设2名警卫人员执勤,非考务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四)在警戒区外的醒目处张贴《实验技能考试考生须知》和《实验技能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五)考点在开考前应按上级有关标准及考试要求装备实验用房、实验设施、实验器材及药品等,保证水源畅通、电源安全可靠,确保实验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九、考场布置
(一)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两个考场,考场入口处张帖“××实验考场”字样,要醒目大方。
(二)每个考场设十二张考桌,分三列,按每列四张排列。
(三)每个考场入口处的第一张考桌为1号,依次按S形编排到12号。桌号贴在考生应坐方向的左上角。考核教师立或坐于同组考生旁并实施考核。
(四)各考点要按市选定的实验考试题目和序号,将全部实验器材及药品有序地摆放在考桌上方。并在每个考桌旁放置备用的废物桶、洗涤用水、擦桌布等。
(五)考场内要做到“三净一全”,即墙壁净(无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地面净、黑板净,实验室设施和仪器药品齐全且性能可靠。
(六)考试前一天及停考期间要封闭考场,除有关考务人员(准备仪器等)外,一律不得入内。
(七)考核员在考生入场前将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并试做一遍,确保万无一失。
十、考务人员
(一)考场内:每考场设主监考员1人、考核员6人。1个考核员负责考核同试题的2名考生。无特殊情况,考核员不得调换(考核其他题目)、更换,以确保考核员所掌握评分标准的一致性。
(二)考场外:每考点负责更换仪器药品并组织考生入场的2人(理化考场各1人)、负责点名、抽签并将考生送于考场的2人、试卷保管人员2人、考区警卫人员2人、医务人员1人、其他服务人员由考点自定。
(三)考点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县市区自备),要恪尽职守,严守纪律。
十一、考前培训
为使考务人员熟练掌握、统一、平衡评分标准,确保实验技能考试公正顺利进行。各县市区负责对考务人员进行考前培训。
十二、考生入场
(一)各校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县市区实考办安排的考试日程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在指定的候考区内候考。
(二)点名:考生入场前15分钟,以学校为单位按考号依次点名。每次点24位考生。有点名不到者则依次补齐(如遇尾考场,仍按此要求由考生抽签考试,所剩考题由考务人员交回考务办公室)。点名后,由考务人员带队进入警戒区。然后,考务人员宣读考场纪律、考生须知,讲解抽签事宜。考生进入警戒区,不得携带课本、笔记、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有关的任何材料。
(三)抽签:设签24个(县市区自备),物理、化学两科各12个。签上标有考试科目及考题序号。抽签前,当众混签,按考号顺序由考生本人一次抽完,严禁代抽。一名抽签人员负责验证考生身份,组织按序抽签和列队侯考;另一人负责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注所抽考试科目和考题序号,并当场记录在《考试登记表》相应栏目内。抽签完成后,要及时与学校带队人员核实报考学生缺考情况,填写《缺考记录表》。抽签工作要在警戒区内且离考场不少于30米的地方进行。
(四)入场:考生凭准考证由考务人员带队入场,对号入座。考核员负责对考生准考证及所抽取的科目、考题号和桌号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五)学生入场后由主监考员负责发放考试记分表。记分表每袋12张,每位考生一张。表上标有科目类别和考题编号。发放记分表时,要注意表上的编号应该与桌号一致,即桌号、抽签号、考题号三号一致。
十三、考试过程
(一)各考点考试顺序由抽签或其他形式决定并公布。
(二)考试开始:考试时间为20分钟。主监考员听到开考信号后宣布考试开始,考生方能操作。负责信号的考务人员,在发出信号前5分钟内要到各考场了解准备情况,待全部考场就序后,方可发出考试开始的信号。
(三) 记分表的填写:记分表表格上方由考生本人填写;其他由考核员根据评分标准和学生操作情况当场按步赋分,在评分记录处要简要注明扣分原因,在指定位置要签名。如需修改考生成绩,须经主监考员同意,并在试卷评分表的修改处由两人同时签字。
(四)考试结束:负责信号的考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马上发出信号,主监考员听到信号后立即宣布停止操作,考生随即退场。
(五)试卷装订:每场结束,主监考员清点评分表,用订书机按序装订成册,装入试卷袋内,当场密封,按规定填写好试卷袋封面有关栏目后,交试卷保管人员。
(六)每个考点考试结束后要填写“缺考登记表”并装入最后一个试卷袋内。
十四、考生退场
考生完成考试后,按规定的退场路线及时离开警戒区,不得与未考考生接触,不得在警戒区内逗留。
十五、试卷保管
(一)试卷保管人员按学校和考场顺序排列试卷袋。
(二)试卷保管员要做好考前试卷的领取及考后试卷袋的收回登记工作,要对收发数量是否一致进行严格核对,并要求领取人及送回人在分发登记表中签字。
(三)考试期间,已考考生的“试卷评分表”由县市区实验考试办公室设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封。
(四)考试结束,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专人集中进行成绩统计和汇总,及时将考生成绩反馈给学校并按照市教育局有关中考要求及时上报。
2019年滨州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