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恩施中考政策方案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州直各高中阶段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八年级地理、生物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阳光招生”,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统一集中录取等“五统一”为基本要求,统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我州户籍、在我州初中就读并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具有我州户籍但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取得我州学籍后,在学籍转入学校报名。
非本州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州初中就读并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州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因故未参加我州2018年及以前中考地理、生物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县市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同意并报州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可以报名补考,成绩计入2019年中考总分。已参加过以往中考地理、生物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9年中考地理、生物学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户口簿、身份证和初中学籍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点由县市考试招生机构设置,报州教育考试院备案,原则上在有2019年中考考生的学校设置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由报名点负责,县市考试招生机构监督。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查考生的户口簿、身份证、初中学籍等材料原件,确保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等信息准确无误,并与“国网学籍”信息一致。报名点要留存有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备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点汇总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经报名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县市考试招生机构汇总。
(三)报名时间
集中报名时间于3月4日开始,3月29日截止。因在州外就读等原因,未在集中报名期间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可申请补报名,补报名手续与集中报名手续一致,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在此之后各地不再接受补报名。
中职学校按政策规定招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也应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信息上报州教育考试院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信息采集
以考生“国网学籍”信息为依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点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以下简称省中招网络平台)集中录入、修改、完善考生基本信息,组织考生现场照相,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已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表由报名点留存备查。报名信息采集由各报名点组织实施,县市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指导和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
四、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包括文化课统一考试,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科目考核。为全面反映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对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中考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试(考核)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九年级学生参加中考、考试和考核科目均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维度均在C等及以上的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文化课统一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等级呈现。
语文 | 150 | 120 | 原始分 680分 | 总分 740分 | |||||
数学 | 120 | 120 | |||||||
英语 | 120 | 120(其中听力25) | |||||||
理化 | 120 | 120(合卷:物理70、化学50) | |||||||
政史 | 120 | 100(合卷:道德与法治50、历史50) | |||||||
地生 | 100 | 100(合卷:地理50、生物学50) | |||||||
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 1000m跑(男)/800m跑(女)、一分钟跳绳 | 原始分 40分 | ||||||||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 原始分 20分 | ||||||||
艺术(或音乐、美术) | A(合格) B(不合格) 分项评定 | ||||||||
综合实践活动 | |||||||||
地方课程 | |||||||||
校本课程 | |||||||||
道德品质与综合素养 |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分项评定 | ||||||||
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 | |||||||||
合作与交流 | |||||||||
运动与健康 | |||||||||
审美与表现 |
(一)文化课统一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及化学(简称理化,合卷)、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简称政史,合卷)、地理及生物学(简称地生,合卷)全州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各科均实行闭卷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各县市要严格遵守《恩施州中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实施规则》(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另发),严谨、周密、规范组织实施考试,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试卷(含答卷)在运输、保管、考试实施、回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防止损毁、遗失,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实行监考员县域内异地监考制度,坚持教育、防范、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对考试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各县市要按照评卷教师基本条件和名额分配方案,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较高、身体健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中青年教师参加全州统一网上评卷工作。评卷工作方案另发。 (二)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子)或800米跑(女子)、一分钟跳绳。州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体卫艺科)制定考试标准和实施规则,县市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实验操作考试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州教育局教育研究与信息化办公室(装备站)制定考试标准和实施规则并命制试题,县市组织实施。 各县市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文化课统一考试、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要切实做好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的场地、器材、物品的准备,完善考试规则和实施程序,加强现场组织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考试过程规范、有序,考试成绩客观、公平。 (四)有关科目考核 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考核,由各县市制定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州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监督指导。 (五)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恩施州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对初中毕业学生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维度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制定评价方案,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州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监督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在校内公示,评价结果应如实记载,及时通知学生。 (六)成绩发布 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于5月30日前将本县市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报送州教育考试院。州教育考试院汇总文化课统一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合成中考成绩数据库。 7月4日,考生可登录省中招网络平台查询中考成绩。为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提出教学建议,州教育局教育研究与信息化办公室(教科院)研制中考成绩分析评价报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排名情况,禁止任何单位擅自发布初中学校中考成绩排名情况。 需要复查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的考生,必须填写完整的《2019年中考文化课统考卷面分数复查申请表》(见《实施规则》“考务用表”)报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汇总后于7月5日报州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考试成绩复查事宜。复查范围限于答题卷漏评,卷面总分漏记、错记。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和中外合作办学计划(以下简称国际班)由省教育厅确定。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对全州招生计划进行宏观管理,根据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统一下达各县市、学校招生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根据《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关于做好教育精准扶贫普通高中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教发〔2017〕8号)精神,2019年继续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普通高中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 投档录取时,国际班和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均视为单独的招生单位。 州属公办学校、经州教育局批准在全州招生的州内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经省州教育部门批准在我州招生的州外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州招生。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办学所在地县市考生(以考生报名号或“生源地代码”为准),不得跨区域招生。 根据省民宗委、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中央民大附中)2019年跨区域招生将纳入我州中考统一招生平台管理,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我州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 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等在州教育局官网(http://jyj.enshi.gov.cn/)公布,供考生及家长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志愿设置 设中职学校志愿和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学校志愿安排在提前批和第二批,普通高中志愿安排在第一批。 提前批 中职学校志愿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考生积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设A、B、C三个志愿。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计划、“3+2”学校(专业)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根据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杭州市恩施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9〕4号)精神,杭州第一技师学院和杭州轻工技师学院2019年继续在恩施州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初中应届毕业生200名(以下简称杭州市对口帮扶招生计划),人社等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给予资金帮扶(含生活补助、学杂费、交通费、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等),各县市、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第一批 普通高中志愿 设A、B、C、D、E、F、G 7个平行志愿,不再单独设置“扶贫专项计划”志愿。当具备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资格并申报成功的考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填报了恩施高中或者县市一中志愿时,省中招网络平台默认该生同时填报了“恩施高中扶贫专项计划”志愿或“县市一中扶贫专项计划”志愿,且志愿顺序为恩施高中、“恩施高中扶贫专项计划”或者县市一中、“县市一中扶贫专项计划”。 第二批 中职学校志愿 设A、B、C三个志愿,其志愿结构与录取办法同提前批。 (三)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本人志向以及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自主填报志愿。 实行考前填报志愿,2019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每日8:30—22:00,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省中招网络平台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修改或查询志愿。登录用户名为考生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考生填报或修改志愿后,可以再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查询,若查询到的信息与填报或修改的信息一致,可以确认操作成功。每次填报、修改或查询等操作结束时都要安全退出系统,避免信息泄露和他人恶意篡改信息。 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和普通高中志愿分流,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不能填报后续批次志愿,未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其它批次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应适当多填学校志愿,增加录取机会。为便于计划管理和录取操作,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同一高中阶段学校的不同计划类型,视为不同的招生单位志愿进行录取。 我省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考生及家长应了解高考改革方向、内容、措施等,对3年后参加高考时的考试招生形势作出合理预判,学校和家长应指导考生作好学业规划、职业规划,合理引导学习目标预期,理性填报志愿。 报名点要将志愿填报时间、填报地点、填报方法、填报要求以及录取批次、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录取结果查询办法等事项书面通知考生及其父母(含监护人,下同),县市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报名点落实到位。考生及其父母应主动及时了解考试招生信息,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填报和修改志愿。考生父母应了解掌握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因考生及其父母保管不慎泄露密码、请人代填志愿、错过填报志愿时间、违反志愿填报规程、了解招生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志愿错填、漏填、无效等,由考生及其父母承担责任。 各县市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和报名点要认真宣传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等,特别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杭州市对口帮扶招生计划等特殊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方法的宣讲和解释,强化网上填报志愿的演练和技术指导,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做到招生政策须知尽知,提高志愿填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禁止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填代改志愿或违规掌握控制考生密码,禁止任何人限制或阻挠考生填报志愿,禁止任何人违背考生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填报某校志愿,禁止报名点封锁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四)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公平。 2.不录取未报名的考生,不录取无志愿的考生。考生一经录取,不退录、不换录。 3.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先将填报了某一批次志愿的所有考生按照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排序先后将考生志愿投档到排位靠前且有计划余额(未录满)的招生单位。排序时,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到低排序。前一考生志愿投档结束后才能对下一考生的志愿进行投档。对某一考生投档时,按同一批次的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将档案投给第一个有计划余额(未录满)的招生单位,后续志愿不再检索,结束本批次投档;若依次检索完该生本批次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投档条件,则该生本批次“掉档”落选,结束本批次投档。 4.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中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预录取,考生报到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中职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库签发由州教育局监印、统一编号、加盖录取学校章和州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6.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此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今后逐年提高分数线。 (五)统一集中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完成。7月11日普通高中学校开始录取。录取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由州教育考试院统一投档,按照学校类别、录取批次、考生志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在省中招网络平台下载录取数据并下发普通高中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下发的录取库签发录取通知书。 2.省内州外回我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 在省内州外参加中考,需回我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高中学校、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录取,同时该生中考所在地地市级考试招生机构在省中招网络平台审核通过后可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 具有我州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我州普通高中学校,按以下流程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提供外省县级教育部门的初中学籍证明,外省地市级考试招生机构的中考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户籍地高中学校、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录取。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申请,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 4.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含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或专业)。 中职学校录取全部在省中招网络平台上进行。7月10日开始录取,先将第一志愿信息提供给学校,由学校组织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再将其第二、三志愿信息提供给学校。各中职学校要努力提高办学水平,规范招生行为,大力宣传国家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决策和优惠政策,积极完成招生录取任务。 各招生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因学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不按学校招生章程录取、不按规定时间按时提交录取结果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不遵守招生政策、弄虚作假、填报志愿不当、不按时向招生学校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等原因造成未被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9年10月10日前自行联系中职学校补录。 (六)新生入学信息上报和补录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按时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切实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核对和完善新生录取信息。9月1日前,州直各高中阶段学校和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将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数据库、中职学校预录取数据库上报州教育考试院,以便及时注册新生学籍和安排补录。集中录取结束后,中职学校可通过省中招网络平台查询考生录取状态,征集未被录取考生志愿,于10月10日以前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学生办理补录手续。 六、政策性照顾加分 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5月20日前按规定程序向报名点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几种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不累计加分。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于5月30日前将政策性照顾加分数据库报州教育考试院。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招生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职能,为规范中考秩序、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县市教育局要在宣传、公安、财政、人社、保密、交通、卫健、经信、市场监管、无线电、电力、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大中考工作的统筹力度,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考试招生机构的建设和人员、设备的配备,确保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州及各县市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有关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中考宣传和咨询接待工作。要结合考试招生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时段,优化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咨询等面向考生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的招生宣传,促进教育精准扶贫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继续加大中职招生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全面介绍国家对于中职招生的鼓励政策、优惠措施、中职毕业生就业前景,高度重视中高职教育有效衔接工作,做好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宣传工作,加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引导更多考生选择职业技术教育。要通过宣传提醒考生从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切勿轻信非法中介人员的介绍和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州教育局通过官网(http://jyj.enshi.gov.cn/)等途径公布中考政策,发布招生信息等,供考生查询。 3.加强监督。未经州、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允许招生学校进校园开展招生宣传,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向不具备在我州招生资格的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实行“学校录取、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责任制,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自律,遵守中考工作规定和纪律,依法招生、规范招生、诚信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违规招生预警机制,及时查处通过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误导考生、恶性竞争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打击非法招生中介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违规事实,保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良好的招生秩序。各县市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对待考生及其家长的意见和投诉,安排专人接待和处理,不得推诿和拖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中考工作的满意度。中考期间州教育局开通服务电话,接受考生咨询、投诉和举报:8222066(州教育考试院)。 4.信息公示。各县市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公开制度,确保考生及其家长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公示内容包括中考政策规定、政策性照顾加分名单、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资格名单以及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章程、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公示时间原则上为一周(不含法定假期及双休日)以上。政策性照顾加分名单和教育精准扶贫计划资格名单必须经有关初中、考试招生机构层层公示,公示名单要保留到本年度集中录取工作结束以后,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要认真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标准》(鄂教发〔2015〕3号附件2),完善信息交接和更改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防止信息错漏、遗失、泄露。信息上报和更改必须由信息员和负责人共同签字。除按照规定公示的信息外,其他涉及考生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招生工作信息,必须按照信息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管理。重要数据信息要有不同介质的备份并及时存档保管。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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