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惠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高级中学的下列考生,录取时予以照顾。
1、烈士子女,照顾20分。
2、根据衡政外侨字〔2016〕1号文件,我市“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考生子女)照顾10分。
3、军人子女依据《衡水市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措施》(政联〔2014〕1号)执行。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只择其最高的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各县市区招办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留存,优惠名单在报名结束后公示十天,各县市区招办要公布市、县两级举报电话(市招办电话2162711)。市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对公示落实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中考报名资格,涉嫌伪造材料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19衡水中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