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8日10点-3月20日18点,公示期结束,我校将根据考试院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最终录取结果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信息为准。考试院审核并发放录取名册后我校统一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我 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放弃录取志愿的申请。
异议处理电话:0531-83139188
投诉监督电话:0531-83139102
http://www.sdshxy.cn/news/xinwenzhongxin/xuexiaogonggao/20210318/38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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