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面向贫困地区
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等5部委《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高职的通知》(教学[201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了《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根据教育部等5部委《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规定,我省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辖区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详见附件1)。
58个贫困县(市、区)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二、资格审核及信息上报
(一)审核程序
1.户学籍在贫困县当地且报名在贫困县当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填写后交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及备案。
2.户学籍在贫困县当地但报名不在贫困县当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3.户学籍在贫困地区但户学籍不在一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学籍两地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普通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学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审查时,凡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区)招办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招办裁决。市(州)招办将批准的考生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招办备案。
(二)资格信息的上报
各市(州)招办要对贫困地区考生资格信息数据单独建库,5月15日前上报省招办。《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由县(区)招办放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计划编制及批次设置
(一)计划编制
1.专项计划实行单独编制。编制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1号)执行。
2.教育部下达我省招生的专项计划分两部分编制:省外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等6所高校的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3.专项计划单列公布招生计划。计划公布时注明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规定。
(二)批次设置
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进行。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
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专项计划页面进行填报。
(二)志愿设置
专项计划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每所学校均可填报六个专业。
(三)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五、录取
(一)分数线划定
2014年专项计划批分数线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
(二)录取方式
省外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的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实施招生录取;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等6所省属高校的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分县(市、区)招生录取。
(三)投档原则
专项计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专项计划不调剂,不征集志愿。如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适当降分,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六、有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附:
1.甘肃省集中连片贫困县名单
2.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1
甘肃省集中连片贫困县名单
六盘山区(40)
兰州市
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白银市
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天水市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北道区
武威市
古浪县
平凉市
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庆阳市
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定西市
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秦巴山区(9)
陇南市
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藏族地区(9)
武威市
天祝藏族自治县
甘南藏族自治州
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备 注:共计58个贫困县(市、区)
(2)考生在当地高中连续就读且连续学籍3年。3。农村专项计划包括三大项,即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1,仍然会有,录取人数不低于招生院校当年本科计划比例的3%、预计2019年高考农村贫困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不会改变,即面向农村主要是边远地区、高校专业计划,实现社会公平的一项高考优惠政策。二;
(3)满足条件的考生须经地方人民政府招生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并公示,招生对象和条件为一、区所属重点高校承担:
(1)国家专项计划。凡符合上述条件并获得农村单独专项招生计划资格的考生、农村专项计划是国家重视和支持农村教育事业;
(2)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的农村优秀学生招生的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详情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具体规定、贫困地区,即各省,照顾和优惠农村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市:
(1)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连续户籍3年以上,享有10—60分的降分录取的政策照顾。目前享有这一政策覆盖的地区共计823个国家贫困县。招生院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211重点高校;
(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以上就是关于2014年“面向贫困县地区定向招生计划”是指什么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学分高考网,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