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经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有会考成绩的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8分、无会考成绩的社会生和同等学历类的考生305分、中职类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90分。(音体美加试类考生分数线按照文化分×40%+专业加试分×60%计算后,高中生和中职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例录取)
拟录取结果请登录 http://luqu.sqzy.edu.cn 自行查询。
公示期为4月26日14:30—4月28日07:00。
如有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303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考生,视为同意录取。
如对拟录取结果有疑义,请拨打招生办咨询电话0370-3182222、3183333。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省招生办还要进行单招报考资格复查,凡资格复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若未参加高考体检,省招生办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注:正式录取名单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为准,并据此发放录取通知书,按照省教育厅单招政策规定,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招和对口升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