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锦州中考加分政策
三、优待政策
1. 继续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2. 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10分录取。
3.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高校博士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军人转业当年其子女升学时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4.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76号)和《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辽人社〔2019〕83号)规定,落实符合优抚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5. 按照《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具体措施的通知》(辽新疫防指明电〔2020〕17号)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6. 严格掌握教育优待政策,享受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全部纳入招生计划,实行全市计划总量管理,不列分学校计划,不占用指标到校计划。符合多项优待政策的,只可就高享受一项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