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化县幼儿园招生政策(2024资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
德化县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公办幼儿园坚持“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招收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入园。
1.“两一致”:城区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户籍与房产一致[该房产的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且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2.“分类招生”:公办幼儿园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②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市级高层次人才及县委认定的优秀人才子女、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③非‘两一致’对象(“集体户”和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有户无房”对象),依次进行招生。
3.统筹调度,保障学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统筹调度全县教育资源能招尽招。
(1)“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服务区入园对象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园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公办幼儿园在完成上述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当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具体由有剩余学位的园所提出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2)“区域调剂”:符合以上“分类招生”范畴,但因办园容量爆满无法安排的,由所在辖区中心小学负责调剂到辖区其他幼儿园就读;乡镇区域内学额无法满足“两一致”和政策照顾对象的,报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三、招生范围
实验幼儿园霞田总园:招收户籍在霞田社区、兴南社区〔金龙中心城楼盘(世居户除外)〕、南门社区(城南嘉园楼盘)、丁墘村1—6组的适龄幼儿;
实验幼儿园德新园区:招收户籍在浔东社区、德新社区的适龄幼儿;
实验幼儿园育英园区:招收户籍在兴南社区1—6、8组、宝美村13—16组的适龄幼儿;
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埔社区1—5组、浔中村(1—5、11、16组)、诗敦社区2组〔墩仔盘(15、17、19、21、23、25、27、29、31号,东铺路9、12号)、尚思巷(1、3号)〕、富东社区〔原东埔社区百德畔山一号小区(城后路35号)、又一山小区(尚思巷98号,原墩仔盘11号、13号)、墩仔盘居民区(1、3、5、7、9号)〕的适龄幼儿;
第二实验幼儿园新寨园区:招收户籍在浔中镇石山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龙翰村、金凤社区(畔山云海小区)、诗敦社区2组〔东埔路(5、7、8、11、13、15-21号)、金凤街(48、50、52、56、58号)〕的适龄幼儿;
第三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顺社区、东裕社区、南岭社区1—2组〔1组(百盛广场)、2组(城东花苑)〕的适龄幼儿;
第三实验幼儿园乐陶园区:招收户籍在乐陶村、南岭社区3、4组〔3组(红星国宾1、2、11-13号)、4组(景盛花园),在未明确社区归属的红星家世界(原红星美凯龙国宾1号)〕、百德康城美墅、乐兴小区、陶源新居等新建楼盘购房的适龄幼儿;
第三实验幼儿园凤洋园区:招收户籍在凤洋村、未明确社区归属的万德富贵世家等新建楼盘购房的适龄幼儿;
城关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凤池社区〔若学位不足,凤池花苑、凤凰花苑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幼儿,按城关幼儿园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城关幼儿园入园的,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入园(世居户除外)〕、凤凰社区1—2组、5—6组(世居户)、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幼儿;[!--empirenews.page--]
城关幼儿园世科园区:招收户籍在凤凰社区5—6组(世居户除外)、世科村的适龄幼儿;
城关幼儿园鹏祥园区:招收户籍在鹏都社区、艺都社区、园丁社区5—6组的适龄幼儿;
双鱼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南门社区(城南嘉园楼盘除外)的适龄幼儿;
金锁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适龄幼儿;
阳光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东社区、阳光社区6组(王厝山新苑)、诗敦社区3组(金苑小区、金丰嘉园、诗墩公寓)的适龄幼儿(若学位不足,阳光里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幼儿,按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阳光幼儿园入园的,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入园);
第六实验幼儿园:招收丁墘村(7—11、13—21组)、大洋社区1—8组、官路社区的适龄幼儿;
湖前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湖前社区、官路社区1组〔原湖前社区4—5组部分;交警集资楼(龙津南路63号)原属龙鹏社区部分〕、龙鹏社区、丁溪村1组的适龄幼儿;
丁溪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园丁社区1—4组、丁溪村2—16组、官路社区1组〔交警集资楼原属园丁社区部分,汤头建筑公司集资,龙湖街松茂楼(原园丁社区3组)〕的适龄幼儿;
鹏祥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丁溪村17—18组、官路社区1组(园丁社区7组55-57号)、阳馨新村(阳山村户籍)、蒲坂村6组、鹏祥社区、吉祥社区的适龄幼儿;
龙浔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12、17组)的适龄幼儿;
龙浔第二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浔南社区9组的适龄幼儿;
荣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丁墘村12组、大坂村1—2组、大洋社区11—12组的适龄幼儿;
浔中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富东社区〔百德畔山一号小区(城后路35号)、又一山小区(尚思巷98号,原墩仔盘11号、13号)、墩仔盘居民区(1号、3号、5号、7号、9号)除外,其适龄幼儿按原所在招生片区就读第二实验幼儿园〕、金凤社区、东埔社区6—7组、浔中村(6—10、12、18组)、诗敦社区2组〔金凤街(30、32、36、38、40、42、46号)〕的适龄幼儿;
城东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阳光社区、后所村、南岭社区5组(后所安置房)、浔中村19组的适龄幼儿;
蒲坂幼儿园:招收户籍在蒲坂村(1-5、7-8组)、祥安社区(彭村水库移民)的适龄幼儿;
浔中第二中心幼儿园:招收在未明确社区归属力标楼盘、景德楼盘、格仔家园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县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6月28日前:各幼儿园将招生工作方案送交县教育局初教股备案。
7月1日前: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服务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宣传招生政策。
7月3日—7月6日: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初教股报名登记审核。
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
7月7日—7月8日:公布剩余学位及登记幼儿园区域内务工子女或周边的居民子女适龄幼儿。
7月15日前:各幼儿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需要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的名单。
8月1日前:公布适龄幼儿入园资格审核结果并报教育局初教股。
摇号(抽签)由各幼儿园组织,县教育局派人监督。各园要邀请镇、社区代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阳光透明。
幼儿园将招收对象的花名册及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按花名册顺序收齐,并用信封一人一档规范整理,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处理办法
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者,应于幼儿园招生时间前向服务区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可引导到有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三)任何公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
(1)住宅、户籍同属幼儿园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园。
(2)户籍在服务区域内,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过渡安置期内,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幼儿园或过渡安置地片区幼儿园入园。[!--empirenews.page--]
2.政策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驻德化部队及德化籍现役军人子女(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由人武部提供)、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和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由县公安局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应急管理局或工作单位提供)提供有效证件(单位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警官证、消防岗位资格证或结婚证、户口本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居住地申请就近入园。
(2)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且人才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子女,就学照顾政策按《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4﹞6号)和《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2021〕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以上照顾对象可以由家长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也可以由家长向县委人才办填表申报,县委人才办审核汇总送教育局初教股。
(3)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送教育局初教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
(4)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幼儿,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其监护人于7月6日前向教育局初教股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安排就近公办幼儿园就读。
3.各中心小学、幼儿园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片区适龄幼儿和外来务工适龄子女入园,同时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所在地中心小学备案。
六、招生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即各园要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二)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德化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德发改〔2023〕101号)等文件执行,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禁幼儿园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
(三)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开通招生服务热线,专人值班,主动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中心小学要制定本乡镇的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其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咨询电话:
德化县教育局0595-23512672
德化县实验幼儿园霞田总园0595-23550566
德化县实验幼儿园德新园区0595-23586017
德化县实验幼儿园育英园区0595-23556612
德化县第二实验幼儿园0595-23617967 0595-23617880
德化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新寨园区0595-236179670595-23559758
德化县第三实验幼儿园0595-23568165
德化县第三实验幼儿园乐陶园区0595-23580889
德化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凤洋园区15259520636
德化县城关幼儿园0595-23523832[!--empirenews.page--]
德化县城关幼儿园鹏祥园区0595-23557758
德化县城关幼儿园世科园区0595-23518089
德化县金锁幼儿园0595-23568288
德化县双鱼幼儿园0595-23581581
德化县阳光幼儿园0595-23550669
德化县第六实验幼儿园0595-23511892
德化县丁溪幼儿园0595-23591229
德化县湖前幼儿园595-23510860
德化县鹏祥幼儿园0595-23681688
德化县龙浔中心幼儿园0595-23526151
德化县龙浔第二中心幼儿园0595-23576366
德化县荣昌幼儿园0595-27260009
德化县浔中中心幼儿园0595-235832680595-23583558
德化县城东幼儿园0595-27285668
德化县蒲坂幼儿园0595-23517808
浔中第二中心幼儿园15260772373 189 59983253
政策来源网址: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jyj/fdzdgknr/202406/t20240627_30540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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