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18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1号)及湖南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范管理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职单招计划执行管理的重要提示》等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2021年单招录取原则如下:
1.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2.分别按考生类别,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按考生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3.实行分类别录取,应往届普通高中生、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4.成绩计算方法: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900×200+面试成绩;②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类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③五类社会人员: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5.我院将根据《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邵职院院字﹝2021﹞6号)文件要求分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完成第一次拟录取工作后,如还有未完成招生计划,按以上原则,顺序递补录取。
7.录取后如有专业缺额,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
8.各批录取过程中,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