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白城中考加分政策
奖励照顾政策
1.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5.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6.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7.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8.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9.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10.2020年援鄂医疗队队员子女入学优待按《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待遇保障的意见 》(白发﹝2020﹞3号)执行。
11.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
12.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不享受上述奖励照顾政策。
(八)奖励照顾资格审核
1.白城市教育优待办公室负责审核军人子女奖励照顾资格;白城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审核人民警察子女奖励照顾资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奖励照顾资格;白城卫健委负责审核2020年援鄂医疗队队员子女奖励照顾资格;市、区教育局按学校所属不同,审核其余照顾对象奖励照顾资格。
2.6月1日前,考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上交符合奖励照顾政策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审核部门审核时,复印件要由经办人签字、部门加盖公章后存档备查),原始证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考生逾期不报或漏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各审核部门于6月11日前将所负责审核通过的奖励照顾名单(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报送白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报送,视为放弃享受有关奖励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