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中考

2021四平中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3-25 17:30:17

2021四平中考加分政策

奖励政策

从2021年开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吉教办〔2021〕16号)中关于中考录取的奖励政策。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

3.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4.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7.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8.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9.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10.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11.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1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13.作为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4.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15.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

温馨提示:
本文【2021四平中考加分政策】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