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测试安排 | 测试日期: 10月10日 测试地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水产路2859号)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以志愿填报时所选时间段为准。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保送录取资格。 二、作为录取依据的测试总分(满分400分)=统一文化测试(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满分300分)。 三、统一文化测试计分方式如下:
四、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计为300分。 五、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 六、未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方具备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