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仙居中考政策方案
仙居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2〕23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就2022年仙居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中考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仙居户籍,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仙居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非仙居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仙居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三年(领取《居住证》时间计算至每年8月31日,下同),并在我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4. 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31号)文件规定且在台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集体统一报名,非仙居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有关条件要求在仙居报名的,须经本人申请,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审核。仙居户籍的往届生,在县外初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带义务教育证书或在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和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同时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见附件1)。非仙居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验《非仙居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仙居初中学校学习和学籍审核表》(见附件2),该表经核验后,由报名点交县教育考试中心留存。报名点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规定查验考生的学籍、学历、年龄和户籍,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2.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如姓名、性别、户籍、身份证号等),并进行电子摄像。由各报名点学校统一组织考生从初中学籍数据库中导出相关信息,没有本县学籍的考生,另行录入考生信息。考生姓名中间及前后不留空格。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为仙居县代号(83),第三、四位为报名点代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同时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报考缴费: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65元。
4.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8时至3月28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登录仙居县中考报名平台http://zkbm.xjedu.org 。
5.中考报名各相关材料须于4月9日前统一交县教育考试中心。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可于5月12日8时至5月16日17时登录仙居县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平台http://zkbm.xjedu.org在网上填报志愿,逾期不得再填报。志愿填报分三批。第一批次:仙居中学。第二批次:在城峰中学、城峰中学美术班、盂溪中学、文元横溪中学、宏大中学正取、外语学校正取、宏大中学自费、外语学校自费、职业中专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职业中专创新实验班和仙居技师学院(筹)技师班(六年制)各专业中选填不超过20个志愿。第三批次:在职业中专其他中高职一体化专业、仙居技师学院(筹)五年制高级工班、三年制中职和中级工等各专业中选填不超过20个志愿。一、二、三批次志愿可兼报,同时填报。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和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
2.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日期以市教育局安排为准。
3.考试命题:由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依照学科《课程标准》组织命题。试题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增强试题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考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0.40。
4.考试形式与要求:中考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或者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的办法。听力考试只提供CD光盘播放介质,不提供磁带播放介质。
各科目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5.考点设置及要求:设新生中学、白塔中学、实验中学、安洲中学、仙居二中、下各二中、外语学校七个考点。各考点学校必须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漏洞与差错。要严格保密、保卫工作,加强试卷运送途中和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保证考试公正、公平、安全。
逐步推进中考标准化试场建设。
6. 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1)2022年体育考试项目分四类: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共六项(总分40分),具体考试项目见下表。
耐力类考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力量类考试项目为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
跳跃类为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
技能类的考试由考生在篮球运球投篮、足球绕杆运球两个项目中自选其中一项。
考试要求见附件3,评分标准见附件4。
(2)体育考试免考: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关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可予以体育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40分。对于其他残疾学生(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可视情况予以体育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32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限县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中考体育成绩总分记24分。上述考生须持有效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批。
(3)体育考试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24日,延考时间为5月6日。
(4)考点设置: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坚持相对集中原则(考生不足100人,或本校没有250米以上环形标准塑胶跑道的学校,要集中到附近考点考试)。
(5)要切实维护体育考试的严肃性,重视体育考试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的导向作用,做到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体育考试的成绩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查实的要重新进行公开测试,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6)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各校要认真规范地组织好体育考试,在组考各环节上要以安全为前提,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和考评人员的人身安全。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家长发一封信,告知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及时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办理免考手续,避免意外发生。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
7.评卷:学科考试继续实施网上阅卷。阅卷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8.考试成绩呈现: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等占20%,B、C等占25%,D等占25%左右,E等控制在5%以内。
二、关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班额可以安排45-50人。
2.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A、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各校要将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县(市、区)招生,否则将对违规学校作严肃处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面向本县为主,对需要向县外统筹招生的学校须在2022年3月底前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经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待市教育局征求生源地意见后,统筹调配形成全市的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结束后,要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名单,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对规范招收的相关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下达允许外招指令,学校应及时转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对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学生,户籍地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
4.所有类型(包括跨区域统筹、体艺特长生、分配生等)的高中招生均须在招生平台录取,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普通高中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普通高中学籍登记。要加强计划与学籍管理,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计划等形式违规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
5.普通高中原则上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可放宽至生源地和我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下15分以内,对低于普高分数线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一概不予录取,违者,不予登记学籍。
6.关于仙居中学招生
仙居中学计划招生800人,其中统招生298人、定向指标生480人、体艺特长生22人。
(1)统招生:按全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按1:1划定录取分数线。
(2)定向指标生:①指标分配依据:以各初中学校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人数和上年中考成绩平均分结合考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其中定向指标数的60%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人数分配,40%按考生人数结合上年中考成绩平均分分配。此外,以本届初中毕业生初一入学时质量统测成绩为基础,以本届初中毕业生初三统考成绩为参照,“后30%”比率变化值达到上下5个百分点,则仙居中学定向生指标在原有基础上减少或增加1%,在此基础上“后30%”比率每升高或降低2个百分点,仙居中学定向指标再在原有定向指标基础上减少或增加1%(减少或增加人数限3人)。②享受定向指标条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初中八九年级须有二年连续完整本校学籍并实际在读,如八年级有经审批留级的,则须有连续三年完整本校学籍并实际在读。③录取:实行按初中学校类别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仙居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为基础,仙居二中、安洲中学、外语学校、文元横溪中学、艾乐双语学校下浮25分,新生中学、白塔中学、下各二中、实验中学、宏大中学、明珠学校下浮50分,埠头初中、田市初中、官路初中、朱溪中学、大战初中、广严初中下浮65分,安岭、溪港、湫山、上张等山区乡初中及永安学校、博文学校下浮70分,作为各类初中定向指标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有部分初中在各类学校定向指标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仍未有符合成绩的考生,则在全县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确保每一所初中有一名考生录取到仙居中学。
(3)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4)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仙居中学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1A2B及以上。
(5)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管理,如初中八、九年级休学后,在休学期间违规插班就读,违规提前复学、擅自留级等,取消仙中定向生录取资格,仙中统招生提高10分录取;对年龄超过17周岁(2005年9月1日以前出生,初中阶段从未留级、休学者除外),仙中统招生、定向生均提高10分录取;初中毕业复读生、往届生,仙中一概不予录取;中考报名后又经审批休学的,如果违规插班就读的,按复读生论处。
7.城峰中学美术特色班招生。城峰中学美术特色班计划招生100人,其中50人由考生自愿在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城峰中学要与录取考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网上填报美术特色班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它普高班就读。
(二)关于“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
1.“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三年后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升入普通高校就读,毕业后取得相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
3.“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或“浙里办”-“学省心”-“台州掌上教育”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三)关于职业教育招生
1.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并进行预录取,再报市教育局审批。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前教育和空中乘务专业在填报志愿前组织面试,考生凭面试合格证方可填报该两个专业,无合格证的考生被录取的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3.仙居技师学院(筹)和职业中专其他各专业招生,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按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四)关于高中招生录取
1.高中录取分三批次
第一批:仙居中学
第二批:其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职业中专创新实验班和仙居技师学院(筹)技师班(六年制)各专业平行志愿
城峰中学、城峰中学美术班、盂溪中学、文元横溪中学、宏大中学正取、外语学校正取、宏大中学自费、外语学校自费、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职业中专创新实验班和仙居技师学院(筹)技师班(六年制)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中普高和职业中专中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必须在中考成绩位于全县普高线以上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全县普高线下浮15分录取)
第三批次:职业中专其他中高职一体化专业、仙居技师学院(筹)五年制高级工班、三年制中职和中级工各专业平行志愿
在第一、第二批未录取考生中,根据填报的职业中专其他中高职一体化专业、仙居技师学院(筹)五年制高级工班、三年制中职和中级工各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中职划定全县最低录取分数线。
2.并列分录取规则
(1)第一批仙居中学统招生,如出现并列分的,一并录取。
(2)第一批仙居中学定向分配指标生,同一所初中并列分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单科成绩高低的办法进行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平行志愿录取出现并列分的,也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单科成绩高低的办法进行录取。
(五)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详见《台州市2022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5)。对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经认定后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予以加分。优惠加分工作按照流程附件5中有关要求与说明办理,同时优惠加分考生材料(含审核表、花名册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6、附件7),以校为单位统一于4月9日前上报县教育考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