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哪些考生可以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
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注意: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
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等。
获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a. 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b.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c.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d.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办理步骤
a、登录个人网报系统提交申请b、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c、登录个人网报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交验材料
a、身份证和准考证。
b、用各类证书申请免考的提供证书原件。
c、用大学四六级免考英语二提供四六级成绩单、原毕业证书原件。
d、用原学历修过的课程申请免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