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7]3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7]3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考”)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各县区招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中考“一把手”工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各项中考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对本辖区内的中考工作负全责;各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本县区中考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县区教育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县区招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试题、答题卡安全保密、考试考务组织管理负全责。各县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以考试安全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尽职尽责,严密实施,确保招生考试考务及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报名
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按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的通知》(阳招考字[201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综合素质评定和体检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2007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07]5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于6月10日前结束。各学校要按考生报名号的顺序将综合评价结果编制成花名册,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招生办各一份。并按市招生考试中心数据库格式连同花名册于6月13日前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并将《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同时报送县区招生办备查。
考生的体检工作在被中等学校录取后,由中等学校负责进行。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自2010年起,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四、招生计划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下达;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的分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批准下达。
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严禁超计划招生和随意扩大生源范围。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采取以学业统考科目成绩为主要依据(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记入中考总成绩),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分批次择优录取。第一批录取的学校及人数:阳泉一中200人,阳泉二中、阳泉十一中、阳泉三中、阳泉十五中、阳泉十七中、荫营中学、玉泉中学、平定一中、平定二中、盂县一中、盂县三中各100人,阳泉市外国语学校50人;第二批录取指标生和剩余的统招生;第三批录取阳泉十七中科技艺术特长生70人、玉泉中学艺体特长生70人;第四批录取育英学校、盂县荣昌学校、太谷二中启航学校。
五、招生范围:阳泉十七中科技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剩余计划面向矿区招生;玉泉中学艺体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剩余计划面向郊区招生;阳泉一中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城区以外学生的人数每县(区)最多不超过100人;阳泉二中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剩余的计划全部招收城区考生;阳泉十一中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剩余计划面向矿区招生;其余普通高中学校按行政区域招生。开发区初中毕业生按照城区的范围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限制学生报考志愿。
普通高中招生中指标生计划单列,如完不成招生计划,剩余部分转为第二批统招计划。
六、指标生
今年继续将6所优质高中学校70%的统招生名额按比例直接分配到所属的初中学校。二批高中统招生录取时,按分配名额、考生志愿及学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优质高中学校所划定的统招生录取线60分以下。指标生计划如未完成,则剩余的计划以县区为单位收回,统一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市一中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只面向城区)
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一到初三年级中途转学、休学和复学的学生不再享受指标生待遇。各县区教育局于6月15日前将市教育局同意的指标生分配方案文件(分到各学校的具体名额)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生考试中心中考科。
各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指标生名单确定后造册上报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造册时要以报名号为序,基本内容不得缺项。指标生花名册须有上报学校校长签名和学校印章;并有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和审核印章。此名册务于6月10日前交县区招生办(一式两份)。6月12日前由县区招生办交市招考中心一份。
指标生资格审查时,要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坚持审查标准,不得放宽条件,更不得弄虚作假。要坚持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要公示指标生的条件、名额和合格人的名单,把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贯穿始终,落到实处。指标生的录取名单要在考生报名学校、被录取学校及所属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张榜公布,如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要坚决予以清退,并对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七、填报志愿
根据《关于做好阳泉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阳招考字[2017] 14号)文件安排,县区招生部门、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使每个考生都了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办法。要尊重考生的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人强迫考生更改志愿,如有违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有关责任人。
(一)填报志愿时间
普通高中填报时间为:6月13日8:00至6月15日18:00。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填报时间为:8月15日8:00至8月23日18:00。
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类志愿填报时间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报考各类学校的考生均可根据各类学校填报志愿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泉市招生考试网(www.yqszkzx.cn)”,自主填报志愿。其中,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的“中专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自主填报志愿。
(二)普通高中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学校分四批进行录取,第一批为高中学校首批统招生,第二批为高中第二批统招生(含指标生),第三批为阳泉十七中科技艺术特长生班、玉泉中学特长生班(其中玉泉中学特长生班仅限取得该校专业测试合格证者)二选一,第四批为民办高中。第一批高中志愿栏只可选择一所示范高中和一所普通高中。第二批高中志愿栏可选择一所示范高中及其指标生志愿(即A1和A2必须为同一所示范高中)、两所普通高中(B1、B2)。第三批、第四批只可选报一所学校。录取时均按批次顺序和志愿顺序进行。
(三)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凭报名号(即用户名)和身份证号后六位(即密码)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需先修改密码,而后按照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过程分为4步:①阅读填报志愿须知;②填报志愿信息;③“提交”保存志愿信息。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志愿信息进行一次填报和二次修改操作,每次操作均需“提交”保存志愿信息,系统在三次操作结束或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到期后,自动确认生效,考生志愿即锁定,不再允许修改志愿。④志愿打印。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截止后,在学校报名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打印《考生高中志愿确认表》,零报考生由县区招办负责打印《考生高中志愿确认表》,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在《考生高中志愿确认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除考生本人、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外,任何人不得代签。可拍照设备与人工修改的《考生高中志愿确认表》一律无效,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准。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时不再受理。凡未按时填报志愿、未按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志愿的,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八科。总分73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l20分、英语l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历史75分)、体育50分、理化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中的“历史”为闭卷考试,文科综合中“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体育考试按阳招考[2017]3号文件执行。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
6月20日 上午 8:30-11:00 语文
下午 l5:00-17:30 理综(物理、化学)
6月21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 l5:00-17:30 文综(历史l5:00-16:10)
(思想品德16:20-17:30)
6月22日 上午 8:30-10:30 英语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光盘的办法。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播放一次。每个考点考场提前做好考场音响设备的检修并配有备用播放设备,必须保证考场内所有考生都能清晰地听到播放内容。
实行网上评卷,各初中学校要及时指导学生做好适应网上评卷的练习工作。由于网上评卷实行试卷与答卷的分离,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对考试用笔、错误修正的办法等均有明确的要求,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适应性训练,掌握方法要领。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让学生从现在起,养成规范写字,写工整字的习惯;纠正平时乱涂乱画的缺点,养成先思考后答题的习惯,避免因错写而涂改或答题超出切割线等情况。
二要让学生彻底放弃用圆珠笔写字,改为网上评卷要求的0.5㎜黑色签字笔做答,并不能将圆珠笔带入考场。
三是各任课教师高度重视,步调一致,在不同学科的教学中渗透网上答题的要求,使学生熟记于心,避免因阅卷方式而给考生增添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影响考生发挥。
(二)考试的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考是我市规模最大、参考人数最多、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一项选拔性考试,各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中考工作,中考期间,必须成立考试领导组,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对本县区中考的组织管理、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负总责。全体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职责分明,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确保本地中考工作顺利实施。
2、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狠抓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各县区招生部门要同当地公安、保密、无线电管理、电力、通信、卫生防疫、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考点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净化网络环境,严格通信、消防和噪声管理,确保考生、家长及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和生命安全,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3、加强考场规范化管理。今年考点尽量设在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学校,以便于封闭式管理、做到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安全有序。全市考点将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仪。每个考点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由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聘任。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单人单桌单行,前后左右距离必须保持在80厘米以上,每个考场派两名监考,各科考试均要采取随机监考的办法。同考场的监考必须由不同单位的人员组成。
4、要做好中考试题、答题卡安全保密工作,主要领导对当地中考试题、答题卡安全负总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是今年试题、答题卡管理的基本原则。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绝密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省招考中心制定的关于加强全省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试题、答题卡在押运、保管、分发、交接等项工作万无一失,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要严格管理备用试题、备用答题卡,备用试题必须征得市派巡视检查团负责人(巡视员)及主考同意后,方可启用,并及时向市招考中心汇报。考试结束后,备用试题及答题卡要如数上交市招考中心,已启用的要附书面情况报告。
5、要认真做好考务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严格执行考务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加强对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严厉打击各种舞弊行为,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替考以及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等严重危害考试安全的行为。
6、考试期间,市招委要向各县区派出巡视检查团,巡视检查人员要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不徇私情,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和市汇报,考试结束后,向市招委提交巡视检查报告。
7、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招生部门和中学要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考试常识教育,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和纪律。
8、各级招生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考试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
9、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保密、考试期间,实行“有情况随时报告,无情况零报告”的值班报告制度。县区招生办要在每科考试结束后向市招考中心汇报考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10、对在中考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评卷、登分
评卷、登分工作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及阳泉市相关文件的各项规定。评卷、登分工作结束后,答题卡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封存。
评卷登分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市教研室负责组织设施。有关评卷登分的规定由市教研室另行文通知。
学业考试科目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和考试成绩两种形式呈现,等级作为考生毕业的依据之一,C级以上为合格。等级比例按市教育局确定的比例全市统一标准划定。考查科目成绩纳入学校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依据。
考生可通过阳泉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yqszkzx.cn)查询考试成绩及等级。
查卷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复查。
十、建档工作
今年建档工作分为纸介质文字材料和电子信息两部分。
1、纸介质文字材料:《中学生档案》(含《初中生在校学籍卡》、《考生高中志愿确认表》、《初中生健康登记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报考登记表》;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要有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竞赛优胜者、特长生,要经省或市招生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获奖登记表。以上材料要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并在阳泉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yqszkzx.cn)公示。
2、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包括以下内容:考生报名情况 (人工录入);网上填报志愿;照顾对象情况(人工录入);考生电子照像(人工摄入);考生成绩(网上评卷录入);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实验考试合格情况等。
十一、录取
五年制师范、高职(3+2)、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负责组织录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录取。
凡已被前一批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后面批次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一)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要加强普通高中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经市招生考试中心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其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违规招生条款由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市招生部门于每年9月1日前将高中一年级录取名册及有关情况交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第一批为首批统招生;第二批为所有高中学校第二批统招生、指标生;第三批为阳泉十七中科技艺术特长生班和玉泉中学艺体特长生班;第四批为民办高中学校。
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集中组织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指标生分数线的确定:以第二批统招生第一次划定的分数线为准,按每个初中学校分配的名额分校划定。统招生分数线调整后,指标生的分数线不再随之变更。
(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和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不含幼师、特师)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注册入学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初中、高中、中职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直接到学校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网址:(http://www .sxkszx .cn)办理报名入学手续。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学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行为。各院校根据省招考中心提供的《山西省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和相应的登录密码,按照录取批次和时间下载预录取考生名单,根据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新生预录通知书》,组织新生预报到。学校根据实有报到人数,在规定时间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新生录取审批表》由省招考中心审批并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中专录取专用章”。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审批表》签发《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盖有“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高职中专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手续。凡未列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正式招生计划、未经省招考中心审批录取的学生,学籍部门不予注册,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
凡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批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办理。
考生被录取后,各县(市、区)招办根据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便于考生查询。新生入学时,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查新生的入学资格,对违纪舞弊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审查结果报省招考中心。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中考招生信息系统,保证向招生学校提供准确、真实的考生信息和考生档案。考生来信来访,由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解答,遗留问题由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三)职业高中的录取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录取采取两种方法并存的模式,即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与“考前、考后多次招生和‘五个放开’”相结合的招生政策。各学校在8月25日前按要求向市招考中心报送相关录取信息数据。
(四)照顾对象
1.应届初中毕业生2015年5月5日前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以及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降低5分以内投档。
2.应届初中毕业生2015年5月5日前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降低l0分以内投档。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降低15分以内投档。
4.烈士子女降低20分以内投档。
5.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及双女绝育家庭的女孩,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别降低10分和5分以内投档。
6.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低10分以内投档。
照顾分数加文化课总分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照顾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照顾的,按照顾分最高的一项计算。各类照顾对象登记表在考生录取后,由县区招办交录取学校。
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办理。
(五)其它事项
各县区招办、招生学校根据方便考生、就近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便于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十二、健全机构,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平安中考
1、中等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社会所关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教育行政、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从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严格管理。要针对中考招生工作每个重要环节的特点,制定措施,把工作落在实处。要主动接受政府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中考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2、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强化招生考试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坚持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严防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
3、要加强中考招生的宣传工作,各级招生部门要把有关政策、规定、办法通过新闻媒介、学校、班主任宣传给家长和考生,做到家喻户晓。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中普职两教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我们一定要以创新的态度和全面的服务做好中职招生工作,促进中职教育有进一步的发展。
5、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三限”政策,即:限录取人数,执行省定的规模规制;限分数,不准招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限学校收费标准。不允许高中学校提前招收考生,不允许高中学校招收社会青年、借读生、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阳泉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