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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关于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填报有关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 2022-04-29 10:15:02
关于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
填报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何为具有指标生资格?
答: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19〕12号)规定了考生报考指标生资格的基本要求是“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及以上”,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生,如其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则该考生就具有指标生资格。
二、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如不符合某高中学校等级成绩要求,是否可以在网上填报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志愿?
答:在网上志愿填报时,“平台”系统不对是否符合等级成绩要求进行判定,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任何一处高中学校。但是,在指标生录取时,若不符合等级成绩要求,将不会按指标生录取,可以继续参加后续艺体特长生(仅对取得艺体特长生合格证的)、统招生等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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