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对象和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包括普通高中学校、高等职业(师范)教育院校、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1.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初中学校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在市域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2021年,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市一中、市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胜利三中<胜利一中集团分校,下同>、胜利十中,胜利十三中4年过渡期内<2020年至2023年>纳入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下同)面向市直、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和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济军基地所属初中学校招生。市域内中心城区之外的原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初中学校,在4年过渡期内,其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或当地高中,不得兼报。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含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市外学校)初、高中应届毕业生。3.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招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年制普通中专招收全市(含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市外学校)初、高中应届毕业生。
东营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