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制度,它由建立,由代表行使权,而且自学制度是上规模较大的、较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是自学成才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