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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自考考试违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2-09-26 22:00:02

很多株洲自考生不知道到考试违规注意事项,下面由学分高考给自考们科普下考试违规注意事项。

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所报各科目成绩无效,停考一年的情况:

1、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2、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所报各科目成绩无效,停考两年的情况:

1、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2、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所报各科目成绩无效,停考三年的情况:

1、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如还有对株洲自考考生违规注意事项有疑问的考生,请咨询学分高考(www.zikaosw.com)没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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