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院校介绍: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经过七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经、管、文、法、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4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37.52万册,图书总量242.52万册。学校建有标准运动场和大学生文体中心。学校建有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是国家和辽宁省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及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学校设有19个学院、系、部等,设有55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工、理、经、管、文、法、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具备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改革试点专业及重点支持专业19个。
沈阳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办于1983年。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机构健全,职能完善,对外办学由学院统一管理。学院充分依托学校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不断加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构筑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行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目前我院已在省内外多个城市设有函授教育辅导站和教学点,校内设有2个学习中心。学历教育有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类,成人高等教育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三种学习层次,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专业涵盖工、文、经济、管理、法律、艺术等学科。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辽宁省中、高职师资培训基地、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院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鲜明的国防特色。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毕业生深受社会广泛欢迎,近40年来,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输送了大量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众多莘莘学子已成为国内各行各业的中流砥柱,为国家经济和建设做出了贡献。
我院将充分发挥沈阳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办学,致力培养更多特色行业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国家的经济和建设服务。
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来沈阳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深造!
◆沈阳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
◆? 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 报名方式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进入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和报名。
具体安排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通知为准,详情请登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
◆ 招生专业
注:专科及专升本修业年限为4.5年,高起本修业年限为7年。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网址:/
◆? 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录取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毕业证:成人在籍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沈阳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
学位证: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沈阳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可申请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证书签章单位:沈阳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样式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招生电话:024-24686505
传 真:024-24689919
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沈阳理工大学(经管楼A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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