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成人高考录取规则有哪些?
本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本校对录取人数少于15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同时通知考生进行调剂和报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告知不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新生录取后,本校统一使用EMS等快递方式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同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及违反《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法规不符合条件者,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印章)为北京物资学院,教育部统一进行电子注册,教育部学信网可以查询;高起本和专升本毕业生符合北京物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京物资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并进行电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