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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英华学校招生要求

发布时间: 2022-12-15 16:12:56

南宁英华学校招生要求

小学部

一、招生计划:一年级新生4个班共180名;二至六年级插班生若干名。

二、小一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已办理户口,身心健康,能适应寄宿制学校生活和学习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学位、床位有限,按缴费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四、报名方式:欢迎学生、家长到校实地考察,到校报名。

五、收费标准:按南发改收费〔2019〕32号文件批复的收费标准。伙食费、资料费、床上用品等自理。

初中部

一、招生计划:初一年级新生6个班共300名;初二、初三年级插班生若干名。

二、初一招生对象:招收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南宁市城区户籍和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初一报名方式:到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

四、收费标准:按南发改收费〔2019〕32号文件批复的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期学费8200元、住宿费800元,资料、床上用品、伙食费等自理。

高中部

一、招生计划:高一年级30个班共1620名(分两批录取:7月16日第一批次录取162名,3个班。7月17日第二批次录取1458名,27个班)。

二、高一招生对象:在南宁市城区参加中考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三、高一报名条件:总成绩B以上(含B)且综合素质评定B以上的考生;招收部分综合素质评定B以上(含B)等级的特长生(文化总成绩C+以上)。

四、报名方式:

高一新生按南宁市中招办规定办法在网上报名。

五、收费标准:按南发改收费〔2019〕32号文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总成绩B+以上(含B+)的学生可到学校做进一步的咨询。课本、学习资料、床上用品、校服、伙食费等自理。

可安排住宿人数:全部安排住宿(学生公寓6-8人/间,配空调、冷热水)。

以上内容参考:南宁市英华学校官网-南宁市英华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南宁新民中学2022招生条件

南宁新民中学2022招生条件:具有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以下简称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南宁市新民中学创建于2001年,是由南宁市第二中学创办的一所民办性质的全日制完全中学。
秉承南宁二中“活泼身心,启_智慧”的精神,我校已形成“智慧课堂,多元课程,魅力活动”为主的办学特色。目前南宁市新民中学云景校区坐落于南宁二中正对面,新校区设备精良,环境优美,提供优越的寄宿条件。
历经十几年的发展,新民中学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和影响,已经逐渐形成集团化、现代化、特色化的发展新格局,是区内外优秀学子心之向往的知识殿堂。学校传承并发扬百年名校二中的优良传统和文化底蕴,共享南宁二中优质教育资源,教学质量高,学校教风、学风好,得到上级教育部门、社会、家长的认可,教育教学成绩斐然。

南宁市北大附中高中招生标准

南宁市北大附中高中招生标准如下
南宁北附实验学校(原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创办于2002年9月,集小学、初中和高中为一体的民办全日制寄宿学校。目前在校生3800多人,教学班94个。学校秉承“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优良传统,坚持“向上求实、向善求真”的校训,依托教育资源优势,狠抓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立德树人,开拓创新,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招收8个班级新生280人(含地段生)。
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南宁华侨高中招生要求

①南宁市区考生按南宁市中招办规定时间(2020年8月15—8月17日)在网上报名或到集中报名点报名,择优录取。8月18号如被我校录取后,学生必须于3天内到校交费、领取录取通知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学校有权录取他生。
②高考复读生请持2020年高考准考证和成绩单来校报名。
南宁市华侨实验高中是依托广西侨务优质资源由广西华侨学校于2003年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中,是广西唯一一所招收有成班建制海外留学生的学校,是一所服务于东盟各国且海内外兼招特色的外向型全日制高中。
南宁市华侨实验高中是依托广西侨务优质资源由广西华侨学校于2003年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中,是广西唯一一所招收有成班建制海外留学生的学校,是一所服务于东盟各国且海内外兼招特色的外向型全日制高中。
2012年至今,我校凭借出色的教育教学成绩,连续8年荣获南宁市高中毕业班工作成绩优秀学校奖,成为浙江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双一流”大学的外国留学生生源基地。

南宁市第十八中学招生要求

招生要求如下:
招生范围:衡阳路(含各里、巷)、衡秀里、友爱南路(从中华路口至明秀路口)、衡阳路南六巷、明秀一区、北大北路(衡阳路口至五里亭)、明秀东路(明秀友爱路口至明秀北湖路口)。
1,父母和学生本人常住户口,学生本人属于适龄少年。
2,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3,父母在我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乡镇除外)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随父母在我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乡镇除外)内暂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南宁市金凯路小学招生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 童)。
(二)父母双方在经开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经开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南宁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无房产家庭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入学。

2019年南宁学院招生章程

南宁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国标代码:11549)。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00)。
第三条办学类型:南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五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报名条件
第七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
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档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缺额情况灵活录取。
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后,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录取不到该考生的,予以退档。
5.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因专业特殊性,我校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弱视考生: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室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食品营养与检测、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G移动通讯方向)、移动通信技术。
6.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及以上,无色盲色弱、高度近视,无精神病、心脏病及传染病,无口吃,相貌端正,普通话良好。
第九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普通民族预科班。普通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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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市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特殊儿童、少年
可到辅读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按照规定,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做好盲、聋哑、弱智、肢残等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都能随班就读或到辅读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适龄残疾少年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户口新迁入南宁的学生
6月1~5日到南宁市中招办报名
父母及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毕业,或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新迁入南宁市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回南宁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初中的,由家长持户口簿及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证明材料,于6月1~5日到南宁市中招办报名。
7月5日初中报名时间截止后,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取的学生,各初中招生学校需向南宁市中招办做出书面说明。根据招生工作实际情况,7月5日后市中招办还将继续分配个别符合分配条件的初中新生:一是具有南宁市户籍的外地回邕学生,二是户口新迁入南宁市城区的学生。分配名单通过招生系统及时告知各有关初中学校。
定向名额比例提高至45%
择校需谨慎,以免失去竞争定向生名额的机会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南宁市将11所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中45%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需要提醒家长的是,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这一比例将逐年提高。拥有本市户口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生名额的机会。
[相关链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一是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二是父母双方在南宁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三是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四是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南宁市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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